close

在之前,我寫過一篇談論Google 20%的震撼(http://miin1130.pixnet.net/blog/post/24111872),這樣的震撼一直在我腦中徘迴不去,而這樣的觀點也進一步影響了我對Facebook封鎖的觀點(http://miin1130.pixnet.net/blog/post/24154178),當然該篇文章,還一個不小心搭上這波開心農場的熱潮,使得讓該篇文章也帶有些許爭議。但這些問題,讓我想更進一步的探討,如果我們能區別中間的差異,或許就能夠發現在不同的情況,可以採取不同的方式,而這些方式都能發揮他最佳的效果


Google Adsense.JPG 

<<目前Google最大的收益,仍是網路廣告>>

 

曾經看過經濟日報,有一些知名人士的投稿內容,他們並以此引以為傲,要求大家多是如此,大意大概是說,用三個人做五個人的事,最後給予四個人的薪資,對於企業主而言可以少掉許多的成本,而員工也可以賺得更多的收入,雙方得利。

 

上述是蠻有意思的一種思考方式,但進一步來看,這也讓我進一步去思考一個有趣的問題,就是創意與資源稀少性的問題,在這裡所談的資源稀少性是指有形的資源,如金錢、生產材料、機器設備等等。在接續往下談之前,我想先說一個小例子來說明資源稀少性的問題。在過去,如果我們要告知訊息給上百萬人知道,可能有幾種方式可以來進行,例如印刷報紙、透過電視廣告等等方式來進行,而在這裡所說的印刷報紙,包含印刷成本、配送成本都是很有限的資源,同樣的,電視廣告的頻道、秒數也是極稀有的資源,所以,從經濟的法則來看,我們會盡可能讓他們發揮他的效應與價值,是一種在經濟學上合理的行為。但反過來說,如果今天只是透過網路要影響百萬人,上述的資源稀少性問題都不再是問題,只剩一個最後的問題,從哪裡吸引來百萬人?

 

Google,知名的20%研究時間,或許道出了中間的差別,他們的方式類似是用五個人來做四個人的事,結果還能領五個人的薪資。感覺上,Google真是愚蠢,因為他們浪費了20%的效率,事實上,如果他們採用345的方式,大概整體可以提升100%(1.67除以0.8)的效率,完全是一種效率的浪費。但從上面的例子來看,Google一點也不笨,因為他們知道他們要解決的問題,跟一般企業不太一樣,在知識領域中,複製與創造並沒有資源稀少性的問題,所以,他們從某一個角度來看,他們是透過效率上的浪費而期待有效能上的改善(如何吸引百萬人?),他們可能的基本假設是壓力不會使人思考更快。???

 

Google的作法會不會成功,坦白說,Google創立至今大約只有十年,以企業的壽命來看,仍嫌過短,還不能證明什麼,但他們的確做出一條很特殊的做法出來。但或許,我們可以簡單的去歸納出來,如果一間企業所要解決的主要問題(也就是企業販賣給客戶的服務或商品),跟有限的資源有很直接的關聯,那麼345就是很聰明的方式,反過來說,如果他們的服務並沒有資源稀少性的問題,或許適度的浪費效率(如Google 20%)就是另一種可行的解決方式,最後,我想說的是,這兩個不同光譜上的兩個點並沒有絕對的正確性,但認真下去看,或許我們也可以發現,在不同的情境下,或許就有不同的處理原則,而這些原則,有助於企業或個人去思考工作時間的分配也說不一定。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miin1130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