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PL是什麼? GPL是一種軟體的授權聲明。簡單的說,如果該軟體宣稱是GPL釋出的,所有人都可以任意下載、使用、複製甚至是販賣與修改這份軟體。除此之外,如果您是引用GPL所發展出來的程式碼,如果您要對外發表,很抱歉!! 雖然您有權販賣此版本軟體程式,但也請您公開您的原始碼。所以,GPL又被微軟稱為病毒,只要您的程式引用到GPL相關的程式碼,您的辛苦結晶也成為GPL的一部份了。(註1)


GPL.JPG 

 

GPL對軟體市場發展的影響

當然,本篇文章並不是要討論相關軟體的版權問題,而是讓我想到軟體業的發展與未來。最早,軟體是一種很貴的東西,並沒有我們現在稱為套裝軟體的產品,接著,軟體易於被複製的原理被Bill Gates發揚光大,他透過OS與Office此類套裝軟體,以相對平價的方式賺取了好大一筆錢,試想,要客製化一套Office,從無到有,光開發成本就不是幾千元就買的,但他善用規模經濟獲取了大量財富。有一段時間,微軟幾乎無所不能,直到網路世代的來臨,微軟發現過去他使用的方式,在法律上遇到了美國司法部,而在網路也遇到了0元的競爭壓力。近期,有一個消息為Oracle嘗試併購Sun,卻被歐盟以MySQL的併購有礙競爭的理由,而被阻止了,這件事讓我覺得或許值得好好的去思考一下,這件事對軟體業發展的指標性意義。

 

開源程式碼已經大到無法忽略與逆轉了

不論是GPL、BSD或Public Domain,或許都已經發展到大廠如Microsoft或Oracle都無法坐視不管的地步了,這個雪球已經滾的太大了,就如同微軟說的,這是一個會自我複製與成長的病毒,軟體公司必須重新認知到,收費的商業軟體市場正在式微中,如果MySQL已經夠用了,為什麼要用Oracle? 如果Mule夠了,為什麼要用商業的ESB軟體? 臺灣一般軟體公司規模都不大,三五個人,最多十幾個人(純開發人員,不含後勤)就要發展商業軟體,怎麼贏的過開放式程式碼? 或許微軟還夠大,再加上專利保護可以抵擋的住,但台灣軟體公司普遍沒有微軟來的大,或許我們所推出的產品,不論在質與量一遇到開源程式碼馬上就敗下陣了,而從這一次Oracle與Sun的交手,大概可以看出來,連Oracle都開始按耐不住了,長期來看開源程式碼是一個不可逆的現像,對於軟體廠商來看這是一個警訊。

 

什麼是服務?

我們該怎麼做? 做服務!! 大家第一個反應就是這句話,但什麼是服務,一追問下去就開始吱吱嗚嗚了,每一個聽起來都有道理,但有時總覺得聽起來怪怪的。讓我們再進一步思考,服務除了滿足客戶之外,應該有更大的目地,我相信就是 建造競爭優勢與競爭障礙 。有什麼東西可以建造競爭障礙,讓競爭者跟不上追不到? 獨特的專業知識? 龐大的規模經濟效應? 無以倫比的品牌形象? 別人接觸不到的市場領域? 國家的律法保護? 我知道說起來容易,做起來難度很高,我也無法跟網友說我知道該怎麼做,但我想突出一個思考上容易被忽略的點,服務的「內容」決定了拿什麼區隔市場與建造競爭障礙,如果無法定義出來,就一定拿不出好的服務,服務客戶。

 

我所觀察到的軟體服務現象

下面所要談的是我個人觀察的想法,帶有一些主觀意見在內,如果有不同想法還請網友諒解。但希望對所有的網友有所幫助,上文段落提到GPL對於收費軟體的威脅,所以,現在服務漸漸成為大家的共識,但在實際操作上,個人卻覺得還有三種比較具體趨勢在默默進行。

 

第一類 專案式顧問服務以IBM為例

簡單的說就是現在的專案開發,但如果光靠此部份很難突顯自身的競爭優勢,而IBM深知這點,所以他們將自己定位為「資訊界的麥肯錫」,並將發展服務視為重點項目,而他們的服務強項就是他們深知系統整合的難度,並有深厚的經歷,除此之外,他們還在2002併購了PWCC企管諮詢服務團隊之後,這一步對於IBM而言是石破天驚的一步,自此IBM從單純的技術團隊轉型為包含企管服務與資訊系統開發、整合、營運在內的Total Solution團隊,也建造了其他競爭對手難以跨越的鴻溝,自此享有高於業界的利潤,連大象都會跳舞了。

 

第二類 則為網路服務以Google為師

如果我們將軟體開發整合當做核心能力,IBM就是再加上了企管顧問能力,使猛獅有了飛行能力。那麼網路服務,套一句Google創辦人的話,我們尋找與解決,大多數人的問題,值得注意的一點是,他們專注在群體的服務,而非如IBM的特定單位,他們的文化讓他們相信,創意與限制是一體的兩面,他們也相信如果能夠解決多數人的問題,自然就會獲利了。從這裡來看,我們看出Google的思考跟IBM是很不同的,他們選擇面對群體而非特定客戶。

 

第三類 產業價值鍊重組向Amazon看齊

這是我最新的感受,回想起來有點老調重彈,但仔細思考,也不失另一種的思考方式。數週前,我聽了一場網路創業家的演說,他跟我們提到,Amazon Kindle最大的意義在於,不是電子書,那是個舊觀念,但Kindle此次的重點在於Amazon整合了從內容到消費者端的價值鍊,現在看起來很理所當然,但過去沒有人想到或做成功,這就是Kindle的價值,Amazon了解他們現行的利基點,並尋找出下一個價值鍊中的定位,勇敢的嘗試並成功的完成產業整合。而他也認為,無所不在的行動網路,將加速所有產業的價值鍊重組,有些已經進行很久了(如房地產服務),有些才正要開始(如內容產業、新聞媒體),在重組與混亂的過程中,就有新商機的誕生,他還補充到,越透明,拉的越長的供應鍊,就越容易誕生新服務,最後,將像一場寧靜革命一樣,傳播到每一個產業。這類思維不面對特定公司,也不面對群體,而是從產業價值鍊重組的角度所發展出來的,我個人很喜歡這個思維,當網路有形無形的滲透到日常生活後,或許半路車壞掉都能夠遠端監看行車紀錄儀分析狀況,如果當場就能處理,省去拖來拖去的時間,縱使價格略貴一點我也可以接受,由此來看,又有多少產業價值鍊將被重組?

 

最後,我想說的是,不同的企業因生存的利基各有所不同,面對未來的變化也會有所不同,或許將有廠商專注在價值鍊的整合,或許也有廠商會專注在加深對企業的服務,但不論如何,每家企業都需要擅用現行的市場利基,尋找出下一個切入的利基點,否則在下一波的產業變革中,早晚會被整個產業價值鍊所脫勾,不可不慎。並希望上述的想法對各位能有所幫助。

 

註1. 我個人對此有興趣,但稱不上GPL相關法律的專家,如果有錯誤還煩請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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