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時間跟朋友討論一些網路經營的新點子,免不了最後都會去思考,如果失敗了,就是花錢之後石沉大海;那如果成功了,會不會被更具規模的網站模仿去,最後,仍讓過去的努力結果仍付諸東流? 

一段時間模索之後,雖然不是很精準,但慢慢感覺,約略可以分為利用技術與專門知識或利用網路群聚效應來建構競爭障礙,所謂利用技術來建造,指的是利用具有相當的技術難度門檻或專利保護,來打造競爭優勢,當然,高含量的Domain Know-how 也算;而最有名的利用技術與專利保護,就算是Google了,例如Google的PageRank技術,就是一個例子。不過,這類競爭門檻最大的問題來自於,隨著技術或運算能力的進化,這類技術障礙可能在一段時間之後,就變的脆弱不堪。 

另外,就是網路的群聚效應,例如拍賣網站或社群網站就是這類的典型代表,由於已有許多會員或商品在上面流通,網路使用者就不會輕易的離開此網站,適合早期跨入特定領域的網站。不過,這類的網站也有他的弱點存在,主要在於行銷能力的強弱就決定了該網站的最後結果,如果一個新興網站可以不惜成本的大量行銷,或切入特定的利基市場,仍也有可能最後逆轉整個市場結果。 

觀察了一下現行發展比較好的網站,幾乎都是同時在兩個領域同時建構競爭障礙,在此以Facebook為例,早期單純只是利用社群的群聚效應來建構競爭障礙(註1),但之後採取開放式的平台技術方式,建造了Facebook Platform,使得有數以萬計第三方工程師在上面建造應用程式,這樣的開放式平台架構,最後,則讓Facebook擁有會員的群聚效應、平台的技術門檻與數以萬計的應用程式市集,這也大大的建構了後續競爭者的進入門檻(註2)。 

隨著對此產業的了解越多,越感覺這個產業的競爭態勢相較與軟體業更是激烈,不論是在技術發展上、會員與服務的群聚效應上,行銷戰略上,甚至是商業策略上都隨時有可能出現變化,死守或自我設限在特定領域,都有可能出現致命錯誤,最後,縱使有所成果,也仍要小心被模仿者抄襲,這讓我想起長輩常跟我們告之的一句話---低調,不要搖醒了巨人。

 

註1: 在Facebook之前,有mySpace這個社群網站巨人,但Facebook漸漸超越了mySpace,有人說主因是因為mySpace的經營者多從音樂界過來的,對於網路事業不熟,結果導致Facebook的超越,但總覺得這樣的故事似乎太簡單,不知道是否有人知道更多。 

2: Facebook之後,又發展出了TwitterPlurk,有趣的是,後續兩個社群網站並沒有發展出如Facebook般完整的功能,但有兩點讓我覺得可能是Twitter成功的因素。第一為: 採取開放式的留言機制,Facebook則比較類似朋友間的密語,這樣的方式,在某種程度上讓資訊更為公開,也容易吸引了更多的朋友加入(聽說Facebook打算推出分層朋友的功能來克服此問題),另一點則為,包含我在內都有的感覺,就是Facebook的使用介面雖然經過幾代的改版,我覺得相較於PlurkTwitter還是有點不直覺,讓初次使用的使用者感到不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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